关于《临港奉贤产业社区石槐路(承贤路-正旭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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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上海奉贤主持召开了临港奉贤产业社区石槐路(承贤路-正旭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相关专家、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淞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志澄水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及验收情况的汇报。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7月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21-38295380

  电子邮箱:pfli@shlingang.com

  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6月7日

附件: 附件1石槐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附件: 附件2石槐路水保方案行政审批决定书.pdf

附件: 附件3石槐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附件: 附件4石槐路验收影像材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