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正式启动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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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启动仪式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举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同志出席仪式,上海市部分银行代表参加仪式。

  临港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的启动,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30条意见”)要求,助力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发挥金融改革创新引领作用和金融对外开放先行先试作用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试点政策有利于境内银行进一步盘活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有利于进一步丰富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渠道,满足境外机构配置境内优质金融资产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人民币资产作为全球资产配置的价值和吸引力;有利于把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成为更好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重要通道,推动新片区开放型产业聚集,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进一步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

  根据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上海市金融学会跨境金融服务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的《临港新片区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上海市各商业银行可按照“服务实体、真实贸易、真实出表、真实转让、风险可控”的原则,在临港新片区内开展境内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试点初期,可转让资产包括基于国内信用证贸易结算基础上的福费廷和风险参与资产。其他类型贸易融资资产的跨境转让业务将根据“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予以推出。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通过规范信息报送、事中事后监测等来做好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来源:上海临港